长沙公积金
长沙住房公积金机构简介
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9月设立,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,现有干部职工142人,中心内设办公室(信息中心)、归集业务处、信贷业务处、监督法规处、财务会计处、稽核处、人力资源处、机关党委办及监察室等9个处室,下辖铁路**心(含怀化管理部)和城区、长沙县、望城县、浏阳市、宁乡县5个管理部。
主要职能:
1.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2.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3.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、保值和归还;
4.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;
5.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6.拟定住房公积金**收益分配方案;
7.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;
8.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;
9.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主要职能:
1.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2.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3.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、保值和归还;
4.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;
5.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6.拟定住房公积金**收益分配方案;
7.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和缴存情况;
8.受理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;
9.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