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公积金 > 长沙公积金新闻

长沙公积金

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

2017-05-26 17:54

  *高贷款额度

  1、长沙市内六区及长沙、浏阳、宁乡三县(市)*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。

  2、铁路**心所辖职工在长沙地区购房的为50万元,在其他市州购房的参照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额度执行。

  可贷额度

  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,在*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、缴存额、购建房、家庭收入、征信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,取*低值。

  一、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。

  计算公式:可贷款额度=(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×12×未来可缴存年限+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)×2;

  1、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;

  2、可贷额度按“可贷额度公式”测算低于20万元的,其住房公积金*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;

  3、可贷额度即为*高贷款额度但不超过50万元。

  二、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。

  1、**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%,但****90平方米(含)以下普通自住房的,可以为80%;

  2、已有首套普通自住房且建筑面积未超过120平方米、又申请**第二套(含)普通自住房的家庭,贷款首**比例不得低于50%,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50%,且利率提高1.1倍;

  3、职工家庭未曾利用贷款**首套普通住房,转让注销房产1次、且注销面积在90平方米(含)以下,其家庭再无其他房产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政策执行;

  4、职工家庭曾利用贷款**首套普通住房,已还贷结清、转让注销本套房产且注销面积在90平方米(含)以下,其家庭再无其他房产,现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**普通自住房的,首**比例不得低于40%,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60%;

  5、职工家庭原转让注销房产在两次(含)以下、且注销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,120平方米(含)以下,其家庭再无其他房产的,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%,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50%,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执行;

  6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70%,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;

  7、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%(****普通自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(含)以下的所购房产抵押的,可以为80%);

  8、**精装修住房的,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%;

  9、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,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。

  相关链接:

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 理指南

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 理条件

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 理材料

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 理流程

  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 理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