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公积金
湖南省直公积金明年1月起既可办年冲也可办月冲
2017-06-15 16:57
星辰**12月15日长沙讯 近日,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》的规定,宣布从明年1月份起开通年对冲还贷业务,即**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本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超过3万元的,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,用于部分提前归还贷款本金。**了年对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可申请**月对冲还贷业务;已**了月对冲还贷的职工符合**年对冲还贷业务条件的,可以申请**年对冲还贷业务。
据了解,凡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超过3万元、正常还款一期以上、无逾期欠款且一年之内无三期以上逾期记录者,皆可**此项业务。公积金中心规定从2009年1月开始,每月5日至15日的正常营业时间为该项业务的**时间,一年之内限**一次。